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管理水平,在全院教师中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为适应学院实行流动教室制度的情况。特制订本办法,请全院教师遵照执行。

1、本学期对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考勤由教务处、各系(部)、各班级共同完成,实行由各班级填报“教学情况记录表”与任课教师填报“教学考勤表”相结合的办法。暂不再实行取送、填写教学日志的教学考勤办法。

2、“教学情况记录表”由各班级学习委员或班长填写,记录本周本班主要教学情况,每周一张,填好后经填表人、班主任签字于下周一将该表报送至各系教学秘书处,各系教学秘书应及时对教师的课堂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在每月月底对教师出勤情况进行公布,并报送教务处存档。本表一式二份,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单位各存1份(由任课教师交学生所在单位的教学秘书保存)。学校对教学考勤表的填写情况,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向全校公示。

3教学考勤表”由任课教师填写,对每次上课时各班的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教学考勤表” 以班级为单位,反映该班某一个月的学生出勤情况,每月一张。该表一式二份,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系(部)各存1份(由任课教师交学生所在系(部)的教学秘书保存)。学校对教学考勤表的填写情况,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向全校公示

4、任课教师无论是进行课堂理论教学,还是专业实践教学(实验、实习、专业劳动等),必须全程指导、管理,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和对实习学生放任不管,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

5、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6、教师若有正当理由必须调课或停课,应履行调课手续,填写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调课申请表》,经系(室)主任批准后及时(调课当天)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7、教师有急事或外出未归不能正常上课,由系(室)代替其调课,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原则上不得将课程随意调成自习课,而应利用自习课等空余时间及时补课。

8教师课堂出勤考核、请假、调课情况,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定和年度考核的一个依据。

本办法自03/04学年第一学期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OO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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