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按照苏农办人〔 2008 〕 2 号《关于做好“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才办将增选一批“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江苏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发 [2006]3 号)执行。第一层 次 人选年龄要求为 1953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要求为 1958 年 1 月 1 日 以后出生,且获奖年限为 06 、 07 年度。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和材料已上网,可打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 Http://www.jszzb.gov.cn ,从“人才工作”栏目的“‘ 333 '工程”中下载。

请各位教师对照条件,如符合,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前 到人事处报名。

 

人事处

2008 年3 月14 日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