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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
| 各工会小组负责人: 现把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有关提案征集处理制度的摘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做好教代会召开前的提案征集工作。 工会 二 00 五年十 二月四日 附:摘要内容 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 江苏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学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摘要) 五、做好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教代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校务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等若干必要的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工作小组。专门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在执委会主持下开展工作。专门委员会委员由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等额或差额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每届教代会第一次大会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等额确定正式候选名单,提交大会举手表决。教代会临时性工作小组由执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其成员由执委会秘书处提名、执委会确认。各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对与本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工作小组职责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调研报告或意见和建议;根据各自职责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日常民主管理和监督活动;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决定或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等。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或临时性工作小组成员应以熟悉相关方面业务的代表为主,非中共党员要占一定比例。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 1-2 名非代表的教职工担任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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