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办法的程序和要求,我处将在12月中下旬对年底到期应结题项目及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请有关系部加强督查、管理和服务,做好项目的清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材料准备工作,保证保质按时完成。
一、项目结题验收应提交的材料:
1、提交项目工作总结(重点说明完成指标情况、经费支出及存在的问题)和技术总结(各1份)。
2、项目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等)复印件(1份)。
3、项目结题验收证书(3份)。
二、在研项目应提交的材料:
凡在研的项目(包括院外纵向项目和2009年新上项目)应及时进行项目年度总结,年度总结报告经系部审核后交科产处。
三、几点说明:
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项目滞后或无法完成的项目,需申请延期或中止合同。若已延期1次的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由各相关系部统一组织集中验收。生物中心由生工系统一组织安排。
3、各系部请尽快按要求确定验收时间和验收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报科产处,我处将组织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4、项目验收后请各系部及时把材料送交科产处进行归档。
5、相关表格等可从科产处网页下载。
请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项目的结题验收和年度总结工作,各系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督促和服务工作,推动学院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科技与产业处 2009年11月16日 |